1、 工业的基本物理原理与定义
当易燃物体在突然遇到高温时与氧气发生化学作用,爆炸就发生了。易燃物体种类很多包括气体、蒸汽、雾气及尘埃。导致火烧或爆炸的三个必要条件是:
a 达可燃烧浓度的易燃物
b 氧气(空气中)
c 引燃源
2、 工业电器的工业形式
隔爆型(工业形式的一种,用字母“d”表示)
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内部的爆炸向外壳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传播的电气设备外壳。
增安型(工业形式的一种,用字母“e”表示)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或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的设备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认可的过载条件下出现这些现象的电气设备。
本安型(工业形式的一种,用字母“i”表示)
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下或短路时,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路设备。
正压型(工业形式的一种,用字母“p”表示)
具有正压外壳的电气设备,保持内部保护气体的压力高于周围爆炸性环境的压力,阻止外部混合物进入的外壳。
充油型(工业形式的一种,用字母“o”表示)
全部或部分部件浸在油内,使设备不能点燃油面以上的或外壳以外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充砂型(工业形式的一种,用字母“q”表示)
外壳内冲填砂粒材料,使之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壳内产生的电弧、传播的火焰、外壳壁或砂粒材料表面的过热均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无火花型(工业形式的一种,用字母“n”表示)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且一般不会发生有点燃作用的电气设备。
浇封型 (工业形式的一种,用字母“m”表示)
其中可能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弧、火花或高温的部分浇封在浇封剂中,使他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气密型 (工业形式的一种,用字母“h”表示)
用熔化、挤压、或胶粘的方法进行密封的外壳,这种外壳能防止壳外部分气体进入壳内。
C是对GB3836.8-87《爆炸性环境用工业电气设备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以下简称老标准)的第一次修订标识,在这个修订标准中要比旧的国家标准更加全面。
3、 温度组别、表面温度和引燃温度之间的关系
电气设备的温度组别 |
电气设备的高表面温度 |
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 |
T1 |
450℃ |
>450℃ |
T2 |
300℃ |
>300℃ |
T3 |
200℃ |
>200℃ |
T4 |
135℃ |
>135℃ |
T5 |
100℃ |
>100℃ |
T6 |
85℃ |
>85℃ |
|
电气设备和高表面温度指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的工业电气设备高表面温度,且该温度须低于该危险场所出现的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 |
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指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出现的气体或蒸气的引起燃烧的温度,是气体和蒸气本身的特性,根据GB3836.1-2000附录B表B可查出。 |
场所中气体/蒸气分类/分级与允许使用设备类别/关系
场所中气体/蒸气分类/分级 |
允许使用设备类别/级别 |
ⅡA(例如:丙烷、戊烷、苯、汽油、乙醇、丙酮、甲胺等) |
ⅡA、ⅡB或ⅡC |
ⅡB(例如:乙稀、二甲醚、焦炉煤气等) |
ⅡB、ⅡC |
ⅡC(例如:氢气、乙焕和二硫化碳) |
Ⅱ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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